校園推銷購書及租屋之慎思處理
學務處生輔組校安人員 秦寶童
校園近年來常有校外書商在校園內隨機直接向學校師生推銷書籍,特別是大一學生未滿18歲,發生購買後心生後悔想退貨的困擾,至生輔組校安中心尋求協助解決,有鑒於此,提出相關法律概念及作法給予師學生參考,也請全校師生審慎思應變。勿產生糾紛勞心勞力又傷財。
一、相關法律概念:
(一)相關法令依照民法(77、78、79、80條),未滿1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所訂 之契約效力,需經法定代理人(父母同意),且條約簽訂後,須一個月內通知法定代理人承認,契約方具有法律效力,如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,視同拒絕。
(二)年滿20歲視同有效約,依現購買契約自行負責。
二、發現推銷人員請電—校安中心緊急專線06-3010000請值勤人員
協助處理,請同學購買時考量本身財務能力。
三、若購七日內想退貨,賣家不願退貨的處理,寄存證信函後,以利事後的法律訴訟。提供範例如附表一。
林同學102年7月2日上午至學務處請求協助,因租屋處適應不良要求解約,房東拒絕退還押金一萬元,學務處生輔組聯絡房東,並與房東溝通,但房東堅持依契約規定不願意退還押金。將協調結果告知林同學,請再行考量後仍決定搬離租賃處所,損失押金一萬元。
校外租屋注意事項:
一、請優先參考學務處租屋網頁公告欄提供之租屋資訊。
二、契約部份
(一)必須完成書面簽約,雙方各執一份(生輔組有免費提供送完為止)。
(二)押金通常為一個月租金,請加註中途解約賠償金額(同學有中途解約權利但需付違約金)。
(三)電費每度通常為3.8~5元,今年電費將調漲請同學先行向房東詢問,頂樓炎熱請注意冷氣電費。
(四)因有寒暑假可爭取年收11個月優惠,未租滿一年不與優惠。(建議租金以季收或半年收為宜,以免找不到房東)
(五)口頭承諾視同續租,未續租將被扣押金。
(六)房間物品、設施請點收,租賃期間有損壞,請用書面告知房東修護。
(七)臨時增加住宿人員須先告知房東同意。
三、安全方面:
(一)是否完成安全評核(需有學校頒給證明)。
(三)是否雙逃生出口、鐵窗是否能打開(2樓以上要有緩降機)。
(四)緊急照明,偵煙探測器,滅火器是否完備。
(五)出入大門是否能隨時關閉,是否有監視系統。
四、提供租屋糾紛申請調處流程圖如附表二
【問題與討論】
一、何謂成年,應為幾歲未,成年簽定契約是否有效?
二、如何避免購買不必要的糾紛?
三、未成年簽定租屋契約是否有效?
四、已繳一年租金並住宿三個月中途解約,未住宿月份房租是否可退還。
五、應如何慎選校外租屋?